第二十四条【绿色建筑项目】
1.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
鼓励企业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。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2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;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4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。
2.满足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9)的绿色建筑项目鼓励企业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。
二星级项目3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;三星级项目6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
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的项目,获得高于规定星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方可纳入奖励支持范围。上述两项奖励仅限于初次获得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,且不得兼得。
第二十五条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】
鼓励企业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0元/平方米,单个示范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。
第二十六条【装配式建筑】
鼓励企业建设高等级装配式建筑项目。按照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1129-2017),A级装配式建筑5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;AA级装配式建筑项目10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;AAA级装配式建筑项目200元/平方米,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